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学校职工研究生规模,提高职工公司产品质量,规范奖学金管理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学习的在籍全日制硕士、硕博连读和博士职工研究生。
第三条 本奖学金由学业奖学金、生活补助和学业奖励组成。
第二章 奖学金额度
第四条 学业奖学金:
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为36000元/人/年。硕博连读、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为40000元/人/年。在公司学习的在籍全日制硕士、硕博连读和博士职工研究生均可获得。
第五条 生活补助:
职工研究生报到入学后,从提交导师带教月考核表算起,每个月可获得生活补助。
硕士职工研究生:
根据复试情况分A、B两个录取评定等级。
录取评定等级为A等的职工研究生,每月生活补助为1500元。
录取评定等级为B等的职工研究生,每月生活补助为1000元。
硕博连读职工研究生硕士阶段每月生活补助参考录取时的评定等级。
进入博士阶段后,按照博士职工研究生标准发放生活补助。
博士职工研究生:
博士职工研究生每月生活补助为2500元。
第六条 学业奖励:
硕博连读职工研究生按规定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并获得硕士学历、学位,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后,可一次性获得18000元学业奖励。
第三章 奖学金管理
第七条 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以从第二学年起继续获得奖学金和生活补助:
1.知华友华,遵守中国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。
2.学习勤奋,科研能力强,发展潜力突出。
3.身心健康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。
4.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、文体、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,有良好的团队意识。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相应学年奖学金资格:
1.休学或在当前学习阶段延长学习期限超过1年的;
2.因违反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;
3.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;
4.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,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;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暂停发放生活补助,且不予补发:
1.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;
2.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缴纳各项费用的;
3.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导师带教月考核表的;
4.因违反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受到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处分的,分别暂停发放1个月、3个月、6个月生活补助。
第四章 其他事项
第八条 同一学年内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,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和beat365官方网站单项奖学金除外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有办法同时废止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beat365负责解释。